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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朋友對德國的工程師事務所感興趣,我就大概說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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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的工程師事務所德語叫作Dienstleistung(以下簡稱DL),說得好聽點是工程師事務所或者技術支持,或者可以直接叫作外包商。一般大中型企業(yè)都跟DL有合作,部分項目的部分工作由DL完成,企業(yè)在本公司內(nèi)部給DL派遣來的員工提供辦公地點,便于和本公司員工隨時溝通,在項目進行過程中,雙方員工除了工資不同其余都一樣。項目結束之后DL會把派遣出去的員工再調(diào)回去,根據(jù)下一個項目分配再重新派遣。0 [* t" H, q: u; l' U* v! 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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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么德國DL這種情況很多,一個沒有任何實體基礎支撐的DL每年的營業(yè)額有十幾億幾十億歐元,這跟德國企業(yè)對員工的態(tài)度有密不可分的關系。德國企業(yè)招聘員工時考慮的不是用兩年就把你踢走重新招人,他們考慮的是員工的職業(yè)生涯以及本公司的未來走向。如果跟員工簽了無限期合同,理論上來說除了員工自己主動提出辭職,或者公司倒閉,其他情況下不能開除員工,如果無故解約,不僅面臨賠償,工會要給公司施壓的,輿論壓力大。所以公司在考慮招聘一個員工的時候,得考慮到員工本人是不是可以穩(wěn)定留在公司,公司把這個員工放在什么位置上,如何培養(yǎng),這個員工以后能勝任什么位置,等等,考慮的事情太多。如果招了一個能力不行的人,要一直養(yǎng)到老,公司損失很大。3 v3 U1 j' F5 R$ 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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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跟DL合作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。比如奔馳新上項目缺人了,但是公司不想因為一個項目而擴編,那么可以和DL說一下,DL負責招人,DL給一個無限期合同,把工程師派遣去奔馳工作,如果工作中途奔馳發(fā)現(xiàn)這個員工專業(yè)能力不行,或者覺得情商不行難以交流,有任何原因導致不想要這個員工,奔馳只需要跟DL說一下,DL就會立刻把這個員工調(diào)回重新派到其他公司去,另外再重新派一個工程師來奔馳。這對奔馳是一個沒有后顧之憂的辦法,對DL也沒有損失。奔馳不劃算的地方是要給DL額外的費用,字面上的加減法計算結果會覺得奔馳虧本,但是企業(yè)考慮的是長遠打算,這每年出點小錢對公司來說毛毛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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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h+ o/ b: d" }* u: \% E一般來說員工在DL的收入比企業(yè)內(nèi)部員工的收入少,因為企業(yè)內(nèi)部的固定職位要求較高,數(shù)量不多,所以很多工程師選擇現(xiàn)在DL過渡,積累工作經(jīng)驗和項目經(jīng)驗,幾年之后再跳槽到企業(yè)內(nèi)部。也有特殊情況是待遇一樣的,比如奔馳想要招一個工程師,但是由于高層政策沒有空余的人事名額,奔馳會跟這個工程師協(xié)商,在DL過渡,奔馳出面跟DL單獨確定工資,讓DL簽一個和奔馳內(nèi)部工資一樣的合同,多出來的錢奔馳另出,一旦內(nèi)部有人事缺口,這個工程師直接可以轉過來。這也是一個留住人才的辦法,因為如果不這么做,這個人才因為奔馳眼下沒有人事缺口而去了別家,以后想挖過來就不容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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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DL制度對企業(yè)也是很有利的,DL相當于一個人才庫,企業(yè)可以精確挑選合作員工。一個項目要開展,需要不同領域的員工,直接給DL開一份清單,人員數(shù)目和要求,DL內(nèi)部遴選之后會直接送過來,快捷方便,而且企業(yè)不滿可以隨時更換,不用考慮換下的人員如何安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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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拋一個問題出來,這種制度在中國可以推行嗎?可以的理由是什么?不可以的理由又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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